根據 Discuss.com.hk 討論區內的一篇報導,有無牌人士接了電力工程,但本身並非註冊電業註冊承辦商,結果被警方追緝,被機電處 (EMSD)控告。有註冊電業承辦商牌照的公司,經常向客戶反覆強調,如閣下的裝修工程包括任何電力部份,便應找一家有註冊電業承辦商的裝修公司負責,以免夜長夢多,如堅持要找一家沒有牌照的,最少應分割電力部份出來,讓有牌照的公司負責
(不要讓無牌照的裝修公司外判予有牌照的,此仍犯法)。
究竟沒有電業承辦商牌,有甚麼問題呢?
根據《電力條例》第35(1)條:
1. 無論何人,除僱用註冊電業承辦商外,不得僱用其他人進行電力工程或工作。任何人如違反上述規定,即屬犯罪;
2. 任何人(包括註冊電業工程人員)如非註冊電業承辦商,而以個人或其他身分承辦或立約進行電力工作,即使有關電力工作是由註冊電業承辦商分判至有關人士,或有關人士將電力工作分判至註冊電業承辦商,該人士均屬犯罪任何人如違反上述規定,即屬犯罪;
3. 首次定罪可處罰款$50,000及監禁6個月。因相同罪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$100,000及監禁6個月。
甚麼情況下犯法?
1. 無註冊電業承辦商牌的裝修公司 (A公司)接了客戶的裝修工程,其中包括電力工程,再外判給有牌的註冊電業承辦商 (B公司)施工 --> A公司違法、B公司無違法;
2. 無註冊電業承辦商牌的裝修公司 (A公司)接了客戶的裝修工程,其中包括電力工程,再外判給亦為無牌的公司 (C公司)施工 --> A公司違法、C公司無違法;
3. 有註冊電業承辦商牌的裝修公司 (B公司)接了客戶的裝修工程,其中包括電力工程,再外判給無牌的公司 (C公司)施工 --> B公司違法、C亦違法 (但有牌人士很少會再外判,可能性甚低);
4. 有註冊電業承辦商牌的裝修公司 (B公司)接了客戶的裝修工程,直接施工 --> B公司合法。此亦是最方便方捷的方法!
「電力工程」包括甚麼?
「 電 力 工 程 」 是 指 與 低 壓 或 高 壓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的 安 裝 、 校 驗 、 檢 查 、 測 試 、 維 修 、 改 裝 或 修 理 有 關 的 工 程 或 工 作 , 包 括 監 督 工 程 和 簽 發 工 程 證 明 書 , 以 及 簽 發 電 力 裝 置 設 計 證 明 書 。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的 例 子 為 固 定 地 裝 設 在 處 所 內
的 配 電 箱 、 線 路 裝 置 及 照 明 裝 置 等 。
所以,請消費者擦亮眼睛,找有註冊電業承辦商牌照的公司裝修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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